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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思考
投稿人:heartzbx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7-18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内容预览: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与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有不少创新之处,如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赋予了公务员对上级决定说“不”的权利,将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写进法律等。但是公务员法也存在不足,有待于我们通过修改公务员法加以完善。一、公务员法存在的不足 (一)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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