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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来访规定
投稿人:老村民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0-9-16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内容预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长接待来访制度,转变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市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检察长接待来访是检察长定期接待、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的一项检察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检察长,是指我院的正、副检察长。  第四条  检察长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二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检察长接待来访时间,应在来访接待室显著位置公布。  第五条  检察长接待来访日程应定期排出,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  第六条  检察长主要接谈以下管辖内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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