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民乐县人社局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投稿人:白长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7-13 18:28:21  

民乐县人社局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近日,民乐县人社局按照市局通知,准时赴高台县人民法院参加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的开庭处理。案件基本情况比较明晰,受伤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用人单位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提出异议,我局依据法律规定对工伤认定程序进行了中止,要求首先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经过民乐县劳动仲裁委和民乐县人民法院、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裁两审,均确认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局遂依法恢复工伤案件认定程序,后依职权调查取证后认定劳动者受伤为因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再次以认定劳动关系有误对工伤认定提起诉讼,我局遂依法应诉处理本案。  

该起案件的应诉,只是民乐县人社局积极参加诉讼活动,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一个缩影。民乐县人社局一直以建设法治人社为追求,强调作为行政机关,必须“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以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以法律规定约束行为,真正做到“权为民用,为民用权”。(民乐县人社局   白长军)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