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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法院隔空审案三省连线
投稿人:康广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25 17:05:13  

(通讯员:康广海)疫情防控期间,汶上法院坚持执法办案“不停歇”、服务群众“不打烊”,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突破地理、交通、空间区域等条件的限制,让当事人享受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既避免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保障了群众诉讼权利。4月16日上午,汶上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采取三方连线“隔空”对话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当事人身在广西、四川的离婚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白某是河北保定人、被告孙某是山东汶上县人。双方于2015年3月在广西打工相识,确立恋爱关系,2016年2月在汶上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原告白某于2018年9月在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白某不服判决,多次上访缠诉,2020年4月在汶上县人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受案后,法官了解到白某在广西柳州、孙某在四川泸州打工,在给孙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孙某的父亲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条件极差。孙某听到白某提出离婚,感到十分绝望,对生活失去信心,情绪非常激动,并扬言和原告同归于尽。针对这种情况,法官认为,如不及时化解纠纷,有可能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主审法官利用被告孙某村委会的负责同志协助做被告孙某的思想工作,使孙某端正了思想。

由于原、被告均在千里之外广西、四川,目前疫情防控期间,若赶回汶上法院开庭审理,从人力、物力上来说都花费过大,既费时又费力。汶上法院的法官权衡利弊,综合考虑双方意见后,决定运用 “云上法庭” “隔空”审理该案。法官在“云上法庭”上依法核实原、被告双方身份后,当事人隔空“对簿公堂”,在法官的隔空调解下,当事人当庭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通过各自手机采用电子签章方式将庭审笔录、调解书确认,成功化解了一起特殊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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