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黎平县洪州镇:开夜校,学纪律
投稿人:杨昌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6 6:31:20  

晚上7点30分,洪州镇在镇政府大会议室组织开展纪律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63人参加,镇纪委书记杨会云主讲。

会上,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意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12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做到“防于心、动于行”。

其次,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学习,重点讲解了新修订条例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整合的2条,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牢记以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一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是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三是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四是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五是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的;六是信仰宗教的;七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诬告陷害的;八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的;九是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十是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调整干部等行为的;十一是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的;十二是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未公开的信息买卖股票行为的;十三是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工作执行公务行为的;十四是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十五是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十六是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行为的;十七是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十八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十九是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

最后,组织观看了《黎平县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片》,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理论与实际结合,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强化了学习成效。    (洪州镇  杨昌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