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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白菜11中外联合办学火热背后存五重隐忧亟待重视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办学质量参差不齐,人才培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历史原因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布局不合理问题突出
(四)办学项目亟待规范
(五)监管法律法规仍存完善空间
二、对策建议
(一)明确概念内涵,厘清政策界限
(二)制定扶持政策,落实教育公平
(三)开展重点学科合作,把握办学方向
(四)构建保障机制,提高办学质量 
近年来,我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势头强劲,但各高校在中外合作办学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办学质量良莠不齐、专业布置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均衡、法律法规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应在 “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和“增强能力”的总体要求下,不断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办学质量参差不齐,人才培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历史原因。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之前,各地方高校出于经济利益考量,引进外方教育资源把关不严、对办学过程监管不力、对办学结果缺乏考核,造成办学质量低下问题的历史欠账。二是外方高校设置扎堆情况突出,部分专业设置缺乏长远规划等结构不合理现象,不能满足新时期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在人才培养层次布局方面,以本、专科层次为主,研究生层次的项目(大部分是硕士层次,博士层次不到20个)占本科及以上项目的20%,办学层次有待提高。
(四)办学项目亟待规范。很多高校在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唯利是图,所以大量低水平重复举办经济、金融、工商、管理等各级合作培养项目。同时,有些高校放弃主体管理责任,委托中介办学,导致出现了乱招生、乱收费以及培养过程随意等乱象。此外,一些境外合作高校利用合作办学项目大开“连锁分店”,不顾师资和办学条件,盲目扩张规模从而大肆营利,带来了非常负面的宣传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口碑与后续发展。
(五)监管法律法规仍存完善空间。《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十多年来,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规定了主体责任划定了行为规范,在规管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的不断深入,现行法规及其配套实施办法有些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我国高校中外办学的需求,有些规则制度与办学实践并不能完全匹配,在某些行为上规范上存在监管缺失和指引不清的现象,需要修订和完善。
二、对策建议
(一)明确概念内涵,厘清政策界限。教育部门需要有相关规定对各类“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界定,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对引进的教育资源如何进行本土化改造,如何加以消化、吸收、创新和利用等给予科学指导;积极引 导各类高等教育机构正确认识多样的、不同层面需要的优质资源,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水平。加快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使合作办学得以健康发展。 
(二)制定扶持政策,落实教育公平。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引进政策,鼓励外国教育机构优先到我国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开展适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合作办学;制定经费支持政策,减免师资海外培训、联合培养等的费用,使这些地区“办得起”;减免国际交流生和联合培养学生的相关费用,使当地学生“读得起”,让更多的学生在中外合作办学中受益。
(三)开展重点学科合作,把握办学方向。大力支持重点院校各院系基础学科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实验室与外方共同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联合教学、研究和实验基地,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促进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科技国际协同创新。
(四)构建保障机制,提
2021-2-19 7:03:1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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